各市(区)教育局、石油普教管理中心,各高等学校,厅属中等专业学校:
为了大力加强公民道德建设,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,按照中央文明办“做文明有礼的中国人”活动安排,省文明办决定在全省广泛开展“做尚德重礼的陕西人”活动,并下发了《关于广泛开展“做尚德重礼的陕西人”活动的通知》(陕文明办〔2011〕7号),现将此通知转发你们,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,他们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文明素质关系到中华民族的整体素质,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和命运。在青少年学生中广泛开展“做尚德重礼的陕西人”活动,是加强大中小学思想道德教育和文明素质教育的重要形式,是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人才的重要举措。对于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、引领社会文明新风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。
二、要按照省文明办《关于广泛开展“做尚德重礼的陕西人”活动的通知》要求,组织广大干部师生积极开展以加强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、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等“四德”为重点的公民道德建设活动;大力推行以言谈举止文明有礼、公共场所文明有礼、邻里相处文明有礼、行路驾车文明有礼、旅游观光文明有礼、网上交流文明有礼等“六礼”为主要内容的社会礼仪规范活动;深入开展“做一个有道德的人”和“做文明有礼的中国人”主题实践活动;广泛开展“讲文明树新风”、“我们的节日”和“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”活动。把开展“做尚德重礼的陕西人”活动同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和中小学生思想品德课教学结合起来;同建设文明校园结合起来;同当前开展的道德模范评选推荐工作结合起来;同 “迎世园讲文明树新风”活动结合起来 ;同纪念建党90周年开展的各项重要活动结合起来。进一步引导青少年学生讲道德、懂礼仪、守秩序,说文明话、做文明事、当文明人。
三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开展“做尚德重礼的陕西人”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,把这项活动作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思想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,作为进一步深化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的重要载体,摆上重要日程,认真部署,精心策划,切实加强领导。各市区、各高校要结合各自实际组织开展“做尚德重礼的陕西人”评选活动,并将评选结果连同活动开展情况及时上报省委教育工委宣教处。
联系人:王世娟 联系电话:029—85582584
附件:关于广泛开展“做尚德重礼的陕西人”活动的通知.doc
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
2011年4月6日